門式起重機安全操作規程主要包括以下幾點:
① 經考試合格并持有設備操作證者,方準進行操作。操作者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、交接班制度。
② 工作應嚴格按照潤滑規定進行注油,并保持油量適當、油路暢通,油標醒目,油杯等清潔。
③ 檢查各傳動裝置、操縱機構、大、小車走行輪、卷筒、吊鉤、滑輪、梢軸、鋼絲繩等有無磨損及不良處
所,起重機軌道上及其兩側一米以內禁止停放任何物件。雨后應檢查起重機路基和軌道是否良好。
④ 檢查信號鈴、信號燈及照明設備是否完善,試驗起升高度和走行限位開關,以及各制動器動作是否靈敏、可靠。
⑤ 吊鉤放到最低位置時,鋼絲繩應在卷筒上最少留有二卷以上。鋼絲繩磨損腐蝕超過表面鋼絲直徑40%,燒壞壓扁變形、折斷一股或一個捻距內斷絲根數超過順繞鋼絲5%、互繞鋼絲10%時均應禁止使用。
⑥ 作業時,司機只聽一人指揮,司機和指揮者應有明顯的手示信號或音響信號。司機在執行前,應以音響信號呼應,如遇有危險或起重機發生故障時,不論“停車”信號發至任何人,均應立即停車。
⑦ 第一鉤應先試吊,將重物吊離200毫米時,做剎車試驗并確認吊裝良好后再作業。移動過程中,應使吊起重物高出移動途中一切物體0.5米以上。
⑧ 起重機的升降、起動、停止應緩慢,禁止在運行中突然改變方向,當大、小車運行接近終點時,應用最慢速度,禁止用限位器作為停止運行的手段。
⑨ 如遇停電、電壓大量下降或設備發生故障、大車行走時兩側支腿不同步發生偏移時,應立即將所有控制器移至零位,并拉開電源開關。如重物處于懸掛位置時,應采取措施,使重物緩慢降落。
⑩ 禁止斜拉重物或吊拔埋在砂土或其它物件中的工作。
? 兩臺起重機在同一軌道上行駛相距必須在3m以上。
? 鋼絲繩應定期檢查,并每隔15天涂油一次,涂油前應將鋼絲繩上的油垢雜物清除干凈,把潤滑油加熱至60℃左右,以促使潤滑油滲入繩股間隙。
? 工作后,應將吊鉤升起,小車停靠在司機室一端,并將起重機停放在指定地點,用夾輪鉗鎖緊軌道。檢查、清掃設備,做好日常保養工作,將各操作手柄(開關)置于空檔(零位),拉開電源開關,鎖閉駕駛室,達到整齊、清潔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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